昨天晚上媽媽說叫我把保單放在明顯的地方,她說她看報紙說~要跟家人講保單的位置,以備不時之需…以前的老人家都不喜歡跟銀行借貸,大部份都用互助會的方式來週轉,也就是以前俗稱的「跟會」,可是這種流行的「跟會」模式,卻出現很大的漏洞,就是有人一標再標,搞到底根本所有錢都是被會頭捲款而逃…
人家說…「朋友有通財之義」…想想,哥哥說的也沒錯,如果那個朋友不是好人,你不借他錢的時候會翻臉,如果你借了他錢,事後跟他要錢還不是一樣會翻臉…與其如此,何必要被他倒錢呢??嗯~~言之有理,我自己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…
前三、四年還很常在網路上晃來晃去聊天,當時也交了不少網路上的朋友…只有少數幾個是可以談心的…大部份還是那種泛泛之交,可是有兩個朋友有開口跟我借錢,而且還不只一次~事後才發現他們根本沒有還款意願,其中一個是根本就消失不見了,另外一個才奇怪,不還錢…可是msn照上,看到我也一樣照常打招呼,我實在搞不懂他心理在想什麼ㄋㄟ…是覺得我好欺負,想說我反正不會跟他要錢是嗎??不然怎麼敢在我面前晃,不瞭解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不知廉恥呢?
